摘要:
创客的核心理念是基于兴趣的创新或创造。创客已成为信息时代的文化现象和催生创新的有效载体。创客教育实现了创造与学习一体化,在内在逻辑上与创新教育高度一致,即“兴趣—思维—技能—文化”。创客教育为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了可见和可行的“操作系统”,其作用路径是首先推动教育创新,让学校成为有创新活力的场所,进而向全社会辐射创新氛围,逐步推动社会创新,最终对社会文化产生深刻影响,使创新成为显著的民族特质。推动我国创客教育,当务之急是厘清国家、学校、社会等各层面责任,加快形成制度化安排,促进创客教育与学校对接、与社会融合,使其成为贯通各级各类学校的新型教育形态和有效的创新载体,同步催生和培育创新文化。